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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1-02_C/2018-0418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察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8-04-17
-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规〔2018〕9号
- 发布日期:2018-04-18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 主题词: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5号)、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规〔2017〕34号)和省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应取消市政府有关单位行政权力事项17项,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78项。
二、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监管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行政权力取消、承接到位。
三、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对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困难的,要及时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同时向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
附件:1.对应省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3号)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1项)
2.对应省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3号)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59项)
3.对应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规〔2017〕34号)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项)
4.对应省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5号)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9项)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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