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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01525685-1-05_D/2018-012400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8-01-15
    •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发〔2018〕5号
    • 发布日期:2018-01-24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主题词:


    嫩江县、孙吴县、爱辉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4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黑河市煤炭产量统计核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彭海涛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郑友庆 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尤万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永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凤娟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明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春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 革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邵玉首 黑河铁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陈广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秋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 政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凌名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唐永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徐志海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煤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煤管局局长郑友庆同志兼任,主要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适时向有关单位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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