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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01525685-1-17_Z/2018-0607001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2018-06-07
    •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发〔2018〕46号
    • 发布日期:2018-06-07
    • 标题: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黑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主题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发展,解决殡葬改革工作思想不统一、制度建设滞后、服务保障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执法难跟进等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黑河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发展,提高全市火化率和生态安葬率,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的殡葬方式,正确引导殡葬市场发展方向及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殡葬改革发展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治理和遏制散埋乱葬、骨灰二次葬等问题;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责任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殡葬改革工作体制机制;督促、检查殡葬改革发展的全面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恒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隋 冰 市政府秘书长

    刘 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天舒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王永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立岩 市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

    冯 宇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 丁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刘 辉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关永宏 爱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苏 辉 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

    初中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立臣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

    吴景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思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洪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雪 共青团黑河市委副书记

    张景文 市林业局调研员

    周玉江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孟秀云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尚春富 市总工会副主席

    范炯光 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杨海涛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

    崔战友 市城乡规划局调研员

    顾岩海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谢晓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初中华同志兼任。

    (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二)市纪委监委负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办理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三)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殡仪馆火化炉环保改造、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建设。

    (四)市物价局负责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等)服务和收费的日常监管工作,并重点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力度,切实遏制乱收费行为。

    (五)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协调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资金;指导和督促各地财政部门配合有关单位落实好惠民殡葬相关政策。

    (六)市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向殡葬改革联席会议汇报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职能,协调有关单位制止乱埋乱葬,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加快殡葬改革和管理的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违规丧葬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公墓,以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

    (八)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将殡葬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九)市人社局负责加强对殡葬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改革的指导和培训;从有助于加强殡葬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殡葬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适时提高殡葬职工待遇;细化丧葬费领取政策,会同民政部门建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与死亡人员殡葬信息实时交换对比机制。

    (十)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非正常死亡人员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对在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和私自改装车辆接运遗体行为。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督促各地林业部门加强辖区林业用地内散埋乱葬等问题的监管工作,严禁在受保护区域内开发建设经营性公墓和修坟立碑,涉及使用荒山瘠地等其他林地的要符合国家林地使用政策和相关规定。

    (十二)市卫计委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配合殡葬管理部门做好尸体管理和接运,杜绝尸源从医院流入社会进行乱埋乱葬,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十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会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在城区内违章占道进行销售殡葬用品行为和丧葬活动,以及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抛撒冥纸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十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殡葬用品、无照或超范围提供殡葬服务行为;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殡葬用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十五)市科技局负责开展与节地生态葬法有关的科技普及宣传工作。

    (十六)市民宗局负责指导各地民宗部门按照殡葬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并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违规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十七)市环保局负责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强公墓建设中的生态保护,严防水源污染。

    (十八)市农委负责在职权范围内配合有关单位开展散埋乱葬问题的管理工作。

    (十九)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二十)爱辉区政府负责配合做好辖区乡(镇)、街道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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