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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1-30/2017-1117007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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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3-25
- 标题:2014年度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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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度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政务公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综〔2014〕4号)精神,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行业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上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公开信息属性,分职能类、行政权力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经市政务公开办审核后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各地、各部门发布政府信息59979条,其中各县(市、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12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2件,其中县级受理72件。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给予答复,免费提供信息。全市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结率100%。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申请行政复议3件,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一是加强目标引领。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黑河实际制定下发了《黑河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黑市政办发〔2014〕13号)、《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黑市政办发〔2014〕70号),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定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提高各地、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意识,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聘请黑河市委党校专业讲师开展视频讲座,将讲座视频置于市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并印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线学习培训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4〕99号),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收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舆论宣传。通过LED电子屏和横幅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的目标、原则、宗旨和重要意义,方便更多市民了解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和行政人员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公报等政民互动渠道,倾力打造政府信息交流平台,在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12大类110余个栏目,年信息发布量数万条,加强各地、各单位网站建设,初步形成以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为骨干、各单位网站为节点的黑河市政府网站群。2014年11月1日注册开通了“黑河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并印发《关于开通黑河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4〕96号),同时规范信息采集、分析、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平台运行安全顺畅、重要信息及时向社会告之。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4〕100号),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督查,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中,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细化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节点,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行政权利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7月18日在黑河日报公布了《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同时在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制定下发了《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流程梳理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梳理、优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38个市政府部门、7个省直行政审批部门已基本按要求上报251项审批流程,结合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审批流程体系,向社会公开审批流程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审批服务“八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市工商局、质监局、科技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在相关单位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编印办事指南,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提高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对市工商局原有12315申诉举报系统进行升级,公布维权程序,开通219315俄文申诉举报电话,在海关设立监督维权岗。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了《2014年黑河市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014年市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2014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待市人大批复后,及时公开决算情况。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了《2014年黑河市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表》和《2014年市直“三公”经费预算表》。要求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在预算公开方面,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在决算公开方面,指导预算单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决算公开准确、完整。三是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黑龙江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财政审计工作。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征地信息查询机制,通过黑河市农业信息网设立的项目建设模块,及时公布全市重点项目征地批复、建设范围、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建设公开透明。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情况,扩大了公众的参与度,有效化解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社会问题。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及实施情况,加大市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黑河市政府采购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方式信息公告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对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资金限额标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方式、评审办法以及中标成交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告和公示,对政府采购的范围、资金标准以及申报和结算方式每年定期(10月份)制发文件下达市直各预算单位,列明下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资金标准。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以及相关部门网站及时公布全市重点项目审批、核准、招标等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通过黑河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等渠道,及时解读各项价格收费政策,及时发布价格信息,重点抓好涉农、涉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各执收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提高执收单位的收费透明度。加大对涉农收费、医疗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教育收费、电信资费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擅自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公布查处结果。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医院、学校、供水、供热等面向社会服务、涉及民生的单位,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三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在创新基金网站对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信息进行了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通过黑河远东科技网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指导类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验收评审结果,以医疗卫生为主的19个项目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结题验收。2014年市本级引导类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立项拔款申请已递交财政部门,待通过审批、拔款后,及时通过黑河远东科技网发布公告。四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卫生系统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电子显示屏、上网查询等形式,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服务和举报监督电话号码等情况进行公开。同时公开优惠减免内容、方法和措施,实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最高限价。落实“日清单”和“住院患者总费用清单”制度,并通过多媒体价格查询、收费项目公开栏等,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消费。五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利用人社局网站和服务大厅电子屏幕将促进就业方面的各项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信息,以通知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开发布。每年在中央商业步行街等繁华地段和乡镇举办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和“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在全市各社区和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开上墙、入户走访,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利用电子大屏幕进行发布,搭建对接平台,方便办事群众。六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在市人社局网站全面公开有关政策文件、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业务用表格。
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电视、报纸和部门网站等媒体公开空气、水环境、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等信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切实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黑河日报、安监局网站及安委会会议上,定期通报全市安全工作信息、事故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等情况。认真组织“行风热线”、“行风回音壁”、“行风视点”及“行风和视点反馈”收听收看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对市属企业相关公开事项进行归集、梳理,待进一步完善后及时公开。四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食药监局网站开设“查询中心”栏目将全市餐饮服务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地址、电话等及时公开,每月初在“政务公开”栏目公示上月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等行政许可情况。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开展“黑河市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举办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黑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开展失信案例曝光活动,对营运客车收取高速路通行费和对经营户购机补贴中对农户有价格歧视2起案件在黑河日报予以曝光,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责令整改。
一年来,尽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二是网站信息更新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由于编制等限制,各县(市、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较少,多为兼职,工作体系不够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行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化管理。保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稳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变更时保证工作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畅通公开渠道,完善网上办事功能。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地、各有关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做好政府微信平台运行工作,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的流程化服务,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作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注重公开工作实效。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定期深入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站、LED电子屏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原则、宗旨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eih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6—8222132,邮箱:hh8222132@163.com。
黑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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