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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统计局工作职能

    • 索引号:01525685-12-02_Z/2018-0105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1-05
    • 标题:黑河市统计局工作职能
    • 主题词: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 组织实施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省、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地市和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全市统计执法活动,参与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维护;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九)参与省对地市、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任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56-8221140
    办公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
    邮编: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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