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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黑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1525685-12-30/2018-0320001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机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3-20
    • 标题:2017年度黑河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18]17号)要求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统计局政秘科联系(地址:黑河市通江路4号政府测楼703室,电话:0456-8221140)。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黑河市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本部门其他政府信息。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7年,黑河市统计局对信息公开指南、年度公开报告、机构职能、部门文件、重点工作和其他信息等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归类及时对外公布和更新相关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市统计局充分利用网站、公示板、黑河统计微讯以及报刊等媒体,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及统计信息。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领导分头抓,责任到科的管理模式,层层抓落实。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一个出口,统计局信息中心负责向政府网、统计微讯等发布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统计数据和分析的发布由综合科审核;政务信息发布由政秘科审核;统计法治建设信息发布由负责法治工作的科室审核;最终对外发布信息分别由主管领导审批。做到层层把关,切实做到维护和更新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要求,做到依法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构职能类。

    主动公开统计局工作职能、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

    2、部门文件类。

    主动公开了黑河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

    3、重点工作类

    主动公开了黑河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其他信息类

    主动公开了2016年黑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专业数据分析及政务信息等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统计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市统计局本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要求办理的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统计局本年度无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载体需要进一步拓宽。

    四、2018年工作思路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统计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统计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分管领导抓具体任务落实,强化审查签发工作,提高发布质量;分管科室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职责,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提升公开信息服务质量。二是及时督办,落实任务。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统计日常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开展经常检查,使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予以公开,努力提升统计服务社会的质量。三是强化创新,拓宽载体。进一步完善“数据黑河”APP终端系统,拓宽统计数据发布渠道,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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