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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15-16_C/2018-0629001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发文机关: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6-29
- 标题:倾心帮教整一年 电话连线化难题
- 主题词:
倾心帮教整一年 电话连线化难题
黑龙江省孙吴县司法局与河南省豫南监狱,通过对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帮困建立了密切工作联系,他们用一点一滴的实际行动和司法为民的情怀感化了一名浪子,温暖了一个家庭,诠释了爱心接力的力量。
电话连线搭建沟通平台。2017丁酉年春节前夕,孙吴县司法局接到河南省豫南监狱打来的电话,在押的孙吴籍服刑人员小新(化名)2017年1月28日大年初一将刑满释放,因其三年多的服刑内,家人未曾来探监,监狱又没有其任何联系方式,且小新服刑期间精神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通过药物治疗病情才得到有效控制,属于重点帮教对象,请孙吴县司法局帮助查找其家人及联系方式,并做好刑满释放的相关衔接工作。
高度重视组织多方查找。因监狱方面仅提供了小新的父母姓名和户籍登记地,再无其他可供参考的信息,孙吴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和寻找。整个查找的过程并不是很顺利,通过对其父亲户籍地的村干部走访得知,小新1986年12月出生,是该村的户籍人口,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一直随父亲和奶奶共同生活。2013年7月,小新因与父亲发生口角而离家出走外出打工了,此后杳无音信。后来他的父亲得脑血栓,后遗症使得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奶奶年事已高,现在他父亲和奶奶都在养老院靠政府救济生活。而小新的母亲离婚后改嫁到本县另一个乡,具体情况未曾得知。从小新的父亲这方面的情况来看,他们已自顾不暇,没有能力再帮助小新。于是工作人员开始查找他母亲的消息,希望能找到接纳他的亲人,为其出狱后的安置找到出路。通过查询公安局的户籍信息系统。向乡、村干部了解,几经联系,终于找到了小新的亲生母亲。改嫁后她与现任丈夫又育有两个孩子,且两个孩子都到了结婚年龄,小新的母亲患有疾病,靠丈父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比较困难。当工作人员找到小新母亲家说明来意,提起即将刑满释放的儿子时,她第一句话“他还活着呀,都多少年没有消息了”。工作人员从亲情、骨肉血脉相连的角度耐心的做其母亲及继父的思想工作,最后他们终于同意了接纳小新。
及时反馈协调接送事宜。孙吴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将小新母亲和继父同意接纳小新的情况向豫南监狱进行反馈,经过沟通,鉴于小新母亲家的实际困难,豫南监狱愿意出资1500元弥补从监狱接回小新的往返费用。孙吴县司法局也从帮困的角度资助小新母亲家800元,让小新释放后感受到浓浓的关怀。
定期回访跟踪安置帮教。日常的安置帮教,逐渐掌握了小新的犯罪过程,2013年7月29日凌晨,在郑州市火车站广场进站口附近,身无分文的小新乘被害人不备将被害人乞讨铁盆内的2.5元抢走,被害人阻拦时,小新随手拿起停放在路旁的小推车将被害人头部打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接到报警后将小新抓获,先后采取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措施,羁押在郑州市第二看守所。2014年9月19日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由于小新从小缺乏家人的关爱,加之此次抢劫的金额非常小,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心理感到十分的懊恼,服刑期间又没有家人的探望,其心里压力很大,十分孤独。而且服刑期间因有不服从干警教育扬言自杀的过激行为被禁闭处分一次,后期出现思维混乱,经常胡言乱语,并有攻击同犯行为。对其进行EPQ测定,属于胆汁质,性格奸诈,情感敏感,精神质无明显表现,演示倾向一般,无明显心理变态倾向。孙吴县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根据小新的实际情况,在积极引导劝解其母亲及继母对小新进行照料的同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和小新户籍地的镇政府,按照规定程序为其申办了最低生活保障,每季度领取540元低保金。小新的继父一家也被识别为贫困户,被市、县、乡相关部门精准包扶,一年来已先后获得帮扶5600元及米、面等生活物资,县司法局还多次帮小新的继父联系零活增加收入。
密切协作形成帮教合力。2017年4月20日,小新突发脑梗死住进县人民医院,医药费用让这个家庭家上加霜。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其户籍地的镇政府,从大病救助的角度为小新垫付了医药费用5732.25元,小新出院后司法局又协调县残联为其办理了肢体三级残疾,因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得到一定比例的加发。同时县司法局及时与豫南监狱进行沟通联系,得知小新服刑期间在监狱参加了医疗保险。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帮助小新的家人准备齐申报药费报销所需的各种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给豫南监狱。因豫南监狱实行对服刑人员医疗保险时间不长,在为小新报销药费时也出现了一些周折。监狱医保科需向河南省驻马店市社保局医保办申报,而且还有一些具体犯人到指定的医院救治等方面的规定,药费报销出现了阻力。后孙吴县司法局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处的领导汇报和协调,最终在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的过问及豫南监狱医院领导的积极努力下,驻马店社保局医保办特事特办,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小新报销了2000元医药费。
社会上的关心关爱是对刑满释放人员最大的支持,也是他们回归社会最大的力量。正如孙吴县司法局和豫南监狱以及相关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未曾谋面,帮助小新大多时间是通过电话联系,但沟通一直不曾间断,帮助也倾助全力,他们对这名刑满释放人员的爱心接力,传递出的是社会正能量,体现的是一份执着、一份责任、一份使命和担当,正因为有他们这样的不懈努力和无私付出,我们的这个社会也将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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