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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索引号:01525685-18-03_G/2017-111004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关: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6-05
    • 标题:黑河市实行政府定价的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 主题词: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主管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备注
    1 货物港务费 省交通运输厅 1、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5]206号)2、《中央定价目录》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交发[2016]69号) 货方或其代理人 货物港务费(其他货物)进口货物3.30元/吨、出口货物1.65元/吨 港口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  
    2 港口设施保安费 省交通运输厅 1、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改委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5]206号 ) 2、《中央定价目录》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交发[2016]69号) 货方或其代理人 货物0.25元/吨 港口经营单位和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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