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

    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01525685-18-03_G/2017-122900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 发文机关:市物价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12-29
    • 标题: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主题词:物价 调控 改革 价格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物价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条例》,本局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和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情况;

    2、本省制定的有关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发布或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政府管理价格目录;

    4、本局或本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文件;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

    6、市场价格监管政策及有关情况;

    7、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本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

    9、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黑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ihe.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应栏目进行查阅。

    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详见《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南》

    四、公开机构及方式

    公开机构: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电话:0456-8222889 0456-8230108

    联 系 人:冷冰 付咏彭

    电子邮箱:hhwjjbgs@163.com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或局直属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向本机关申请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下载:

黑河市人民政府主办 黑河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黑河市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维护
备案序号:黑ICP备05000592号
黑河公网安备 231191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