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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交通运输局集体学习《监察法》

    • 索引号:01525685-19-07_G/2018-0622002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
    • 发文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6-22
    • 标题:黑河市交通运输局集体学习《监察法》
    • 主题词:

    6月21日,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四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廷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行了专题辅导。

    刘廷刚副局长从监察法立法目的、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职责、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机关监察权限和措施、监察法的亮点五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刘廷刚副局长深刻诠释了制定监察法的意义,精辟解读了监察法的重要内容、重要条款,对依法履职尽责,做好新时期交通运输工作,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殿东就学好《监察法》,推进法治建设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学法”。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把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抓好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普法”。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参与交通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在全系统和社会上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建设氛围。三是“用法”。要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开展交通运输工作,切实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四是“守法”。严守法定程序,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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