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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度黑河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索引号:01525685-2-02_Z/2017-1123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3-04-01
    • 标题:2012年度黑河市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办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为了加强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法制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牵头,主管领导抓落实,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各个职能科室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编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外,还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公开了政务动态等内容,主动公开我办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2年全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计划总结类信息23条,占公开总数的17%;公文类信息20条,占公开总数的15%;工作动态类信息78条,占公开总数的59%;人事类信息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
        (二)公开形式
        2012年,我办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办明确每月2次政务信息更新,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栏(屏)。在办公楼内设有政务公开栏3个,共计10余平方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数量、事项及结果等情况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目前,还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秘书科牵头完成,共计3人,设1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其他科室作为协办科室向秘书科报送近期公开内容,由秘书科统一汇总上报。
        (二)经费情况
        2012年全办信息公开经费支出共1000余元,主要用于更新政务公开工作专用计算机系统,互联网维护工作、制作更换公示板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2、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改进。
        在改进措施上,我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取得联系,获得指导和帮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黑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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