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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26-06_A/2018-0416001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市畜牧兽医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黑市牧医字〔2018〕17号
- 发布日期:2018-04-16
- 标题:黑河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黑河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词:
黑河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8年黑河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五大连池管委会畜牧水产局:
为深入落实《2018年黑龙江省畜牧工作要点》、《2018年黑龙江省兽医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2018年黑河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畜牧兽医局
2018年4月12日
2018年黑河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深入落实省畜牧兽医局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畜牧产业推进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发挥特色优势,适应市场需求,重点发展“两牛一猪一马”,推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差异化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种养加销结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功能性,提升价值链,提高畜牧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发挥畜牧业在推进精准脱贫中的作用,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增强畜牧优势产业竞争力,发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为养殖户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加快畜牧产业新体系提档升级,确保畜牧产业、动物源性食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四大安全”。
一、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高品质奶牛养殖基地建设,促进奶业全产业链发展。以中兴牧业、北安宜品、嫩江辰鹰乳业等企业为依托,实施扩能增量计划,开发高端有机奶等项目,形成龙头带动效应。嫩江县、爱辉区协助中兴牧业做好牧场扩建,推进与上海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深度合作。推广奶牛综合养殖技术,提高单产,扩大总量。全市牛奶产量增长5%以上。
2、推进高档肉牛繁育基地建设,加快肉牛产业扩量提质增效。以“引种繁育优质化、养殖基地规模化、产品开发品牌化”为方向,以发展安格斯牛为主线,扩大“和牛”改良品种和奶公犊品系。借助孙吴县被授予“中国安格斯肉牛养殖之乡”品牌优势,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有意向、有实力的农机、种植合作社发展安格斯肉牛养殖,加大引种繁育力度,扩大种群规模。全市高档肉牛存栏1万头以上。
3、推进龙头企业牵动,助推生猪产业跨越式发展。落实省政府“启动实施千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项目,释放畜牧业新增产能,延伸畜牧业产业链”部署,推进“种猪养殖场+农户”养殖、“五统一、一稳定”生猪产业发展模式,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北安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赵光繁育一场力争9月份入栏母猪7500头,开工存栏1.5万头通北繁育场、年产45万吨饲料厂、80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五大连池市华滨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年内形成育肥猪8万头生产能力。全市生猪饲养量增长8%以上。
4、推进黑河马产业发展,打造全国特色畜产品优势区。出台《黑河马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18年至2020年)》,支持畜牧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实施引进国外优秀种公马繁育改良工程,推广人工输精技术,带动养马户增收增效。发挥黑河市马业协会、专家工作站作用。推进黑河马全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叫响黑河马品牌,保护地方特有品种,提高优质畜产品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马产业整体效益。黑河马饲养量增长8%以上,发展超百匹种马群10处以上。
5、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奶牛性控冻配技术,提高奶牛母犊产出率。推进生猪鲜精配种,提高生猪群体养殖水平和收益。推广和牛、安格斯牛、西门塔尔牛等优质冻精使用。推进黑河马改良,利用引进优秀国外种公马改良当地马群,提高黑河马群体质量。扩大引进羊、禽、鹿、狐、貉等优良品种规模。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和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
6、推进粮改饲进程,保障畜牧业持续发展。推广品种、种植、收储、管理等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玉米、苜蓿、籽粒苋、燕麦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计划种植青贮作物12万亩,存储青贮饲料35万吨,提供10万头牛饲用一年饲料量。通过粮改饲,扩大规模养殖,提高科学饲养水平,推动粮经饲结构调整,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推进畜牧产业绿色发展
7、实施种养结合,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通过“粪变肥”,提供有机肥料,净化修复黑土资源,实现永续利用,催生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形成从原料作物到畜产品到食品绿色有机产业链,实现梯次增值。完成国家、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各项任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0%以上。
8、开展绿色养殖试点,打造绿色有机功能性畜产品品牌。落实《黑河市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2020年)》(黑市办发〔2018〕14号)畜牧业绿色发展任务,完成《黑河市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整乡(镇、场)推进试点工作方案》(黑市办发〔2018〕13号)试点。孙吴县、嫩江县确定包扶技术团队,每月到丁子山农牧绿色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沃德利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市级绿色养殖示范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探索绿色有机功能性畜产品生产模式。确定县(市、区)级绿色养殖试点,按照绿色食品生猪、肉鸡、肉羊、肉牛、肉鹅、奶牛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开展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优秀畜产品品牌。引导养殖场注册畜产品商标,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和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美誉度。引导养殖场深入研究中高端市场消费需求,设立品牌产品销售专柜或放心店,开办特色网店,加强线上销售,高品质产品卖出好价格。开展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实现节本、保质、增效,发挥示范牧场在畜牧业现代化进程中带头作用。
9、发挥牵头作用,完成草原资源清查。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草原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黑市牧〔2018〕14号)要求,各地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草原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省草原清查工作进度要求,加强清查质量管理,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清查后草原面积不得低于《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草地面积。划定基本草原面积不得低于清查后县域草原面积80%。5月开始,经各地政府领导把关审定后,各地每月15日上报草原资源清查进展情况。
10、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保护草原生态安全。继续开展打击破坏草原资源“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草原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草原生态安全。落实省直7部门《严厉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学习肇州县打击非法开垦草原做法,加大部门协作配合,破解毁草开荒案件“移交难、立案难、审判难”问题,做到快办、快判、快结,起到震慑作用。
三、切实加强兽医卫生监管
11、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职责任务,落实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工作人员包保养殖场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强化“两随机一公开”,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12、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落实国家、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要求,加大对违法案件执法办案力度,激活《动物防疫法》“休眠条款”,消除动物卫生监督“零办案县”。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促进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13、严格落实检疫和日常监管。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和官方兽医到场到点检疫制度,规范检疫行为。加强“四类场所”监管,创新动物卫生监管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强化流通环节监管,依法落实跨省引进动物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观察,做好落地监管,严防外疫传入。
14、建设乡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窖。落实黑市政办发〔2014〕41号、黑市政办发〔2015〕131号文件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一处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窖,维护生态安全。
四、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15、全力推进无疫区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出台《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省方案各项任务。落实《黑龙江省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无疫区建设工作指南》痕迹化管理要求,规范各类文件、工作记录、影音资料等整理汇总和建档归档,达到无疫区评估要求。加快无疫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黑河市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无疫区建设”内容阶段性考核。
16、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要求,落实县(市、区)局、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包乡镇、包村屯、包规模养殖场执法监督和指导服务包保责任制,县(市、区)季度督查,乡镇按月现场指导。各县(市、区)制定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落实乡镇、畜牧兽医局双重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疫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价,定期分析评估动物疫病风险。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值守,及时开展疫情举报核查,充实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强化应急培训,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17、加强牲畜布鲁氏菌病防治。组织开展牲畜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填写免疫记录,佩戴畜禽标识,做好免疫前培训,严格规范免疫操作,做好消毒和人身防护。落实《2018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各项规定。
18、严密防范非洲猪瘟传入。孙吴县、逊克县、爱辉区要落实农业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出入境、林业、海关、边防、畜牧等部门联防联控和信息通报机制。按照《黑龙江省边境动物防疫巡查方案》要求,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加大疫情预警预测,高度关注野猪和家猪异常发病死亡情况,提高早期报告、鉴别诊断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养殖管理,降低传入风险。原则上边境线5公里以内限制饲养畜禽,30公里以内不支持建设大型生猪养殖场,畜禽实行全封闭饲养防范措施,尽量避免野猪等野生动物与家养畜禽接触,降低易感动物感染率。
19、有序开展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展小反刍兽疫监测,对检出阳性动物进行扑杀。严密监控跨省引入羊只,加强落地隔离观察,严防外疫传入。做好奶牛结核病检疫净化工作。
20、统筹安排常见疫病防控。做好新城疫、羊痘、猪腹泻性疾病等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强化炭疽高发季节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按计划开展炭疽老疫区易感牲畜免疫接种。加强猪腹泻性疾病、羊痘、猪丹毒、伪狂犬病、圆环病毒病等疫病监测与防治,准确掌握当前流行状况。
21、提高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落实《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县(市、区)配齐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强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血清学检测水平。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兽医实验室备案制度,做好“全国兽医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年度报送工作。
22、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落实农业部《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新机制。县(市、区)在1个以上乡镇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引导和鼓励养殖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行业协会、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组建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养殖户提供免疫、诊疗等兽医服务。
五、开展畜牧业质量年行动
23、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兽药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
24、强化屠宰环节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屠宰检疫,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场销售。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继续开展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完善畜禽屠宰企业、养殖场(户)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
25、强化饲料产品质量监督。开展饲料产品抽样检查,覆盖饲料生产及经营企业,及时发布抽查结果通告,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实施重点跟踪监测,落实检打联动、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保证全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完成省局饲料监督抽查任务。
26、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等重点环节监管,着力构建严密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改、取缔不合格奶站和运输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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