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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供销社工作职能

    • 索引号:01525685-27-02_Z/2017-1114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供销社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10-24
    • 标题:黑河市供销社工作职能
    • 主题词:

    根据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市供销合作社对县级社、基层社具有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的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建立和完善为“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农业科学生产技术,促进农民增收。

    (二)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能,负责组织农民成立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指导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发挥“农合会”、“农经会”作用,带领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

    (三)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对外贸易、城乡市场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农业种养加生产基地,实行产供销一体化,与农民形成新型的利益共同体。

    (四)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国家职业资格的认证、培训,完善行业特有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科技人才。

    (五)负责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对本级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能。

    (六)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财会、统计、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经营核算制度与经营管理机制,提高供销社经济运行质量。

    (七)承担政府委托的重要农用物资及防汛救灾物资的储备任务,行使政府赋予的烟花爆竹行业市场经营管理职权。

    (八)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并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贯彻落实;代表黑河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省社、全国总社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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