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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31-10_B/2017-111104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6-12
- 标题:关于省道嫩江至黑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后环境信息的公示
- 主题词:
关于省道嫩江至黑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后环境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省道嫩江至黑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后环境信息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嫩江至黑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于2010年5月10日开工,2012年12月30日交工。项目起点位于嫩江县四十里河林场(即嫩黑公路与前嫩公路交叉处),经山河农场、科洛镇、塔溪乡、三站林场、二站乡、西岗子镇、锦河农场,终点至黑河市区黑洛公路出口,路线全长215.322公里。
建设单位:黑河市嫩黑公路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黑龙江省隆兴公路勘测设计公司、黑河市旭欣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程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
监理单位:黑龙江建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
二、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防护措施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和林地进行了补偿。
2、及时实施公路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
3、按照工程设计,全线布设了防护工程和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包括浆砌片石护坡、植紫穗槐防护、种草防护;排水工程包括浆砌片石边沟、浆砌片石排水沟、浆砌片石截水沟、土质边沟。
4、桥涵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残渣进行清除,恢复河道,对场地进行平整。
5、施工期批复使用取土场28处,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全线无弃土场,弃土用于回填种植土、培路肩、护坡道及复垦用土。工程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通过平整场地进行了恢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所有桥梁设置防撞护栏,防止车辆翻入河道中。
2、加强对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3、加强对桥面的管理和清扫工作,减轻径流水的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1、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管理,村屯段采取限速措施,设置标志牌,禁止鸣笛。
(四)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道路路面的清扫和养护,减少扬尘。
2、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工原料等车辆的管理,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篷布。
3、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采取补充的环保措施。
(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黑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
单位:黑河市嫩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黑河市雪松街74号
联系人:高纯礼
电话:13904561269
邮箱地址:hhnh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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