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525685-32-02_C/2017-1111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察
- 发文机关:市城乡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7-03-28
- 标题:黑河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词:
黑河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除需要保密的政府信息之外,其它政府信息,我局均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局机关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局职能;规划部门内设机构;科室职能、联系电话;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公开了各项办事指南,包括规划许可(审批)办事指南、规划执法监察程序、测绘管理办事指南、城建档案管理办事指南等;公开了纳入网上办理的审批事项流程;公开了黑河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公开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情况,包括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情况;公开执法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公开法规、信访各项规章制度等。
公开方式主要为:黑河市政府网站、与市政府政务公开信息网联网;设立黑河市规划公示厅、设立黑河市规划局办公楼前电子显示屏、黑河市规划局办公楼内“阳光规划”公示栏;规划许可审批建设项目现场公示以及征求专家意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2016年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及网站公开了城乡规划审批流程及相关规则。
2016年通过政府网站、规划公示厅、电子显示屏、局机关公示板以及建设项目现场公示等方式公开各类规划信息105条。针对规划信息公开的特殊性,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与规划体验馆的开放相结合、与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监察工作相结合,通过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征求意见、通过项目批前公示与批后公布,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监察承诺书等方式扩展了规划信息的发布范围,提高了市民群众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建档案管理条例》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我局认真接待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城乡规划编制情况、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情况、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情况的咨询及对城建档案的查询。接待社会各界信息咨询71人次,调阅档案99卷,全部免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依申请公开项目公众参与度低,多数群众倾向于获得现场的直接答复;四是存在为了行政诉讼而要求信息公开的倾向。
今后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为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三是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空间数据库,提高网络媒体的利用率。四是充分发挥城市规划体验馆的功能,加大公开公示宣传范围和效果。
2017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