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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33-02_Z/2017-1115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房产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10-06
- 标题: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工作职能
- 主题词:
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工作职能
黑河市房产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管理及住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住房保障方面的配套办法;
(二)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三)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
(五)负责监督执行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使用管理和住房保障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
(七)负责指导住房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产统计工作;
(九)负责贯彻和实施物业管理企业、拆迁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规定工作;
(十)负责贯彻和实施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的指导监督;
(十二)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
(十四)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及房改基金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管理及住房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住房保障方面的配套办法;
(二)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三)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
(五)负责监督执行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使用管理和住房保障有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住宅供应政策的实施;
(七)负责指导住房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产统计工作;
(九)负责贯彻和实施物业管理企业、拆迁管理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规定工作;
(十)负责贯彻和实施房地产估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的指导监督;
(十二)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
(十四)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及房改基金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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