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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33-10_B/2017-111100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市房产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08-25
- 标题: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福临家园住宅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
- 主题词:
黑河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福临家园住宅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现就黑龙江省福临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开发的“福临家园”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购房户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人身份证,现房抵押人持相关佐证材料,于2016年9月1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进行登记。地址:黑河市兴华街127号,联系人:姜珊,电话:6105187。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签订回迁安置手续的回迁住户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10日前,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进行登记。地址:龙滨路21号,市城乡建设局一楼,联系人:程亚民,电话:8283838。
三、因黑龙江省福临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进行了企业更名,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具备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资质。为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停止其一切与房地产有关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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