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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35-02_Z/2017-1111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4-03-19
- 标题:黑河市人防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主题词:
黑河市人防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黑河市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黑河市人防办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编写。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防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根据人防行业特点,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涉及到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有效的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我办始终抓在手上,2013年领导班子调整后,新一届领导班子及时充实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任、党组书记向荣为组长,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启动运行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每年工作目标管理范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公开内容,理顺公开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计划参加学习和培训,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统筹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务机关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行人防行政审批改革,实行“两集中、两到位”, 成立了人防行政审批科,将审批事项整合并统一纳入政府服务大厅办理,规范有序实施信息公开。三是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人防办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中,把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深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一届领导班子按着“抓好人防工作,要弄清人防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找准人防执法依据”思路,严密组织了人防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一)梳理执法依据打基础
为不断提高行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打好工作基础,指定专人集中精力,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了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根据《人防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纲要》、《意见》等规定,以及和国家、省政府、沈阳军区颁布的一系列有关人防建设与管理规定,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具体规定,并与省办执法依据相衔接,按照“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为主体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执法的相关规范、应用图集”分类排序,全面进行梳理。梳理行政执法职权,共有8类、71项。
(二)坚持实行执法程序制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部署,依据省办对人防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及内容的要求,结合人防实际,规范运用人防系统行政许可程序和文书,
确定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征收事项3项和其他非行政许可等服务事项6项,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予以公开,并在“人防窗口”统一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三)严格保密制度实施公开
我办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审查程序,落实了审查责任。在公开人防信息前,必须经过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保密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除国家人防办、沈阳军区涉及到国防工程建设审批、涉密文件、组织指挥、工作动态以及工程数量、通信电台、警报情况,不宜公开的,其他人防工作信息均已公开。
(四)加强行为监督自律建设
坚持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广泛接受内部、外部和舆论监督,采取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承诺等形式,对内以结建审批的“减、免、缓”,实施内部监督和审计为重点,对外以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六项制度”为重点,将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了监督自律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为有效促进全市人民防空意识的提高,履行《人防法》法律义务,经请示批准,市政府发布《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防工程义务工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促进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履行人民防空义务积极性。对各县(市)印发了关于人防系统行政审批收费等事项及内容的通知,明确了审批和收费事项、依据,实施主体,收费标准。因此,涉及到人防收费的文件,我办根据行政许可的规定,均在办内、办公场所上墙公开,尤其是人防易地建设费等收费项目,做到有办事流程,有文件依据,有许可公示板,确保结建审批和收费工作在依法、“阳光”、“透明”前提下进行。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办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咨询、投诉情况
2013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各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切实保障。但在工作不断推进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切实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要点》,深入推进人防政务公开工作
在2013年梳理人防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的基础上,对已经建立的人防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完善健全、进行严格保密审查,重新建立以单位的职能,权力内容、依据,服务事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人防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黑河市人防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搞好宣传,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继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以“人防窗口”为平台,切实发挥好窗口服务功能。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寻求对业务人员技能培训和学习的指导,进一步加强运行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采取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人防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人防,建设人防。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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