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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39-11_B/2018-0206001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2-06
- 标题:黑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 主题词:
黑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黑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制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检查、指导、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协调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评估。
5.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双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9.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师德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骨干教师审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的有关文件和招生计划;负责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
1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3.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稳定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14.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与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15.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6.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17.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学会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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