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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震局党组制订《黑河市地震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 索引号:01525685-42-02_H/2018-0402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发文机关: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4-02
    • 标题:市地震局党组制订《黑河市地震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 主题词:

    市地震局党组制订

    《黑河市地震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

    近日,市地震局党组为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问责,研究制订了《黑河市地震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本局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黑河市地震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是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订,该《办法》坚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有序的原则,《办法》分总责、问责的情形和问责的方式与适用三个部分。问责的情形从10个方面明确了对本局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的情况:一是无故旷工、公出或请假期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经常(地震台工作人员换班除外)无故迟到早退(包括会议);二是无故不参加集体(局机关、支部)活动、劳动;三是无原则转发、传播不实言论,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转发、传播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言论、妄议中央;四是公务活动中有慵、懒、散、拖行为,给单位和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五是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工作时间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工作期间饮酒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六是备品采购违反有关程序、擅自做主造成浪费或财产损失;七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施工设计或者增加工程量,造成经济损失;八是工作时间以外在社会上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如酒驾、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九是局机关和台站工作值班或者节假日值班脱岗漏岗、前后班未能当面无缝交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十是其他应当问责情形。

    《办法》规定了问责的主要方式为:提醒、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被问责人受到问责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评模资格,并根据受到的相关问责适当扣发市委市政府的绩效奖和文明单位奖金。《办法》还规定,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对被问责人员的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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