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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市档案局部门工作职能

    • 索引号:01525685-46-02_Z/2017-1115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市档案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6-05-05
    • 标题:黑河市档案局部门工作职能
    • 主题词:

    市档案局(馆)依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具体如下: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及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行政村、街道社区、重点工程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市档案宣传与教育、档案人员培训与职称评定、档案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

    (五)统一接收、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有关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提供利用工作。

    (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档案、资料服务。

    (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接收、保管和数字化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为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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