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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525685-7-03_A/2018-032000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发文机关: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03-20
- 标题:2017年度黑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主题词:
2017年度黑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黑河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等四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在黑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56-6181670,电子邮箱:fgw6776108@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发改委按照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职能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完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道路,更好地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一)加强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程序,细化了主动公开内容,强化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综合科及各科室具体抓,在机关积极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高效推进。
(二)健全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工作中,积极推进制度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民生工程作为政府信息的公开重点。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文件等,都按规定及时在网上发布,确保社会公众需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快捷地获取。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条。市发改委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均在全省统一的网站平台进行公开。所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设立的依据、办理要件、流程和时限全部对外公开。全年由我委受理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共计66项,办理情况均做到了全部及时公开。按省统一要求,我市于2015年10月正式运行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审批 “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完、一网公开、一网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围绕经济发展环境、产业政策、资金投向、区域经济发展、重大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新动态,向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和有关部门提供《发展和改革信息》18期,主动接受上级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我委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依法申请获取所需政府信息。2017年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事项,2017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17年,我委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各一件,均已按时限答复并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各类政策性文件,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等,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社会主动公开。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进行宣传。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到科室和人员,明确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顺利开展。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宽度和深度,重点做好项目审批事关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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